号: 003138830/202002-0003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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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水:解读《关于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10:52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水对《关于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1、问:请问发布此项通知的背景是?

答: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

2、问:请问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答: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市司法局在基层建立的协助收集政府立法工作有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作为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立法机构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的经常性平台,将在立项论证、立法调研、草案征求意见、立法后评估等相关政府立法活动中发挥平台和桥梁作用,收集、反馈基层意见建议。

3、问:请问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设立方式是怎样的?

答: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行业分布等因素,按照自愿报名和主管单位推荐的方式来设立。

4、问:目前我市设立了几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呢?分别是什么?

答:我市首次建立的13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为:黄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安徽欣叶安康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博物馆协会、屯溪区人民法院、歙县人民检察院、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徽州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太平湖镇人民政府)、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祁门县林业局。

5、问:请问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将起到什么作用?

答:市司法局将密切与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拓宽基层单位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充分发挥联系点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6、问: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呢?

答: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共同做好联系点工作,密切与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拓宽基层单位参与政府立法渠道,充分发挥联系点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