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水:解读《黄山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水对《黄山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1、问:请您谈谈该《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精神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黄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问:请说一下《办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20年度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6件。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辨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3、问:请说一下该《办法》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
答:主要明确了3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1.法律援助事项范围;2.法律援助对象;3.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服务质量。
4、问:今年法律援助方面都有哪些创新举措呢?
答:积极运用本地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特别是民生工程网站刊播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要面向困难群体,充分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
5、问:请说说,接下来都有哪些工作打算呢?
答: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验收机制,各地案件审批数、案件办结数、经费投入额、经费支出额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考核。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满意度。修订考核办法及指标,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问:请您对“法律援助”进行关键词解释?
答:“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