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黄山仲裁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黄山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黄山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2、收取和管理资产费用;3、办理仲裁规则规定的其他工作;4、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未增加户数。
纳入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
|
|
三、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5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6.5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7.72万元、支出减少7.72万元,增长5%、降低5%,主要原因:一是仲裁案件数量增长,收取的仲裁费增加;二是2016年尚有部分案件费用年底未结算。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52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8万元,占50.5%;项目支出52.42万元,占4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6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5.6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83万元、减少6.83万元,增长5%、降低5%,主要原因:一是仲裁案件数量增长,收取的仲裁费增加;二是2016年尚有部分案件费用年底未结算。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仲裁案件数量增长,较2015年案件数量的3倍,相应收取的仲裁费总数提高。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75万元,降低28.7%。主要原因是今年尚有部分案件费用年底未结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尚有部分案件费用年底未结算;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大幅压缩接待标准。其中基本支出53.58万元,占51%;项目支出51.53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42.47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1%,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尚有部分案件费用年底未结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52.42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52.4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所有项目绩效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黄山仲裁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 |
0.5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 |
0.5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仲裁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43万元,下降81%。,下降的原因是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大幅压缩接待标准。2016年黄山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74人次。主要是用于用于接待全国范围内各市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接、交流学习。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黄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eft;lin? 7ih?N??d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公务接待费
0.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市法制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办机关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大幅压缩接待标准。2016年黄山市法制办国内公务接待共18批次,约14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法制办、各区县法制办以及省内外其他兄弟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对接、交流学习。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黄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黄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