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各区县司法局、法宣办,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和驻黄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黄宣字﹝2018﹞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 “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时间安排
2019年“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周日)至12月7日(周六)。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4.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5.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全省及全市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以上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组织实施。举办市暨屯溪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1日至7日分别安排7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分专题组织宪法宣传活动。
(一)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1日)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 面向社会各类企业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并围绕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安全生产、营商环境、风险防范、污染防治、税务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举办主题法治宣讲宣传活动,增强商会、企业法治意识。
2.组织普法讲师团赴企业、商会、工商联集中开展巡回法律宣讲活动,宣讲宪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阐释党和国家关于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解读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表演等活动,集中宣传宪法知识,对涉及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4.组建 “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为企业免费提供专业化“法治体检”,通过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协助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突出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
5.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困难员工、下岗职工等企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权利义务意识,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二)宪法进农村主题日(12月2日)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治书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农民普法讲堂、传习所等阵地开展宪法宣传,引导村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3.鼓励农村文艺工作者利用地方戏、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形式,创作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4.组织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宪法宣讲和法律解读,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5.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百姓议事、民情恳谈,评议“四民主三公开”工作,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
(三)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3日)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2.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一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3.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4.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
5.发挥各级“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四)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4日)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
2.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12月4日当天,在中小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3.通过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宪法教育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传播宪法精神。
4.利用高校媒体平台、电视、广播、报纸等开设专栏、专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大学生宪法知识网络竞赛、宪法朗诵征文比赛、宪法巡回专题讲座等,增强大学生宪法意识。
5.组织法律专业大学生走进社会,向群众宣传讲解宪法,在宪法宣传教育实践中增强宪法体验。
(五)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5日)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在社区居委会服务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增强宪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2.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引导社区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宪法学习专题党课。
3.组织法律专家学者进入社区,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专题讲解宪法法律知识。
4.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解答法律咨询、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宪法进入千家万户。
5.开展社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
(六)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6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军地联合举办“宪法进军营”主题日活动,开展宪法诵读、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军地联系,深化军地合作,服务依法治军。
2.军地联合召开“送法进军营”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研讨进一步加强军地法治共建,建设“法治军营”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走进军营,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书籍、法律援助联系卡及普法宣传手册,掌握官兵法律服务需求,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
4.组织普法讲师团到军营开展专题宪法法律讲座。
(七)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7日)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黄山广播电视台,各区县法宣办。
主要任务:
1.市直及各地方新闻网站在其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充分集纳中央、省直、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商业网站及时转载。
2.组织网络媒体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
3.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网上推送展播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网络直播线上线下活动。
4.用好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转发宪法学习相关内容。
五、市级层面开展的重点活动和宣传报道
1.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举办市暨屯溪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2.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人物”征集推荐活动;
3.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组织开展全市宪法及党内法规知识网上测试活动;
4.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市法宣办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
6.市司法局组织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宪法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7.黄山日报、黄山广播电视台刊播各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和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8.市法宣办、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市直单位开展“黄山公交法治专线”宪法宣传活动;
9.市直各单位利用网络、移动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宪法主题新媒体宣传及法治文艺作品网上展播活动;
10.市法宣办、市委组织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把宪法宣传周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担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市级及各地方媒体要做好“宪法宣传周”期间新闻宣传,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重头报道,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要开展宪法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推介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宪法题材文艺节目巡演、宪法主题摄影作品巡展等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地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信息请即时报市法宣办,各地“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视频资料请于12月11日前报市法宣办。
联系人:吴红涛 王进
电话:2355807
中共黄山市委宣传部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黄山市司法局 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