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30/202005-0006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4-2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4-30
生效日期: 2020-04-2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法宣办〔2020〕1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15:0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民政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司法局、法宣办,市直和驻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全面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现将《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山市民政局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司法局     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围绕加快实施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做到全覆盖。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政策法律水平和法治宣传能力,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实现“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三、培训时间

2020年5月至7月。

四、培训对象

全市各区县乡镇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及培养(育)人选、普法志愿者、群众等。

五、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3.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

4.与“三农”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林业产权、土地承包转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产权、家庭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社会救助等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规定。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规定。

7.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规定。

8.其他。

(二)培训方式

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分次分批开展培训。

1.开展集中培训。各区县要成立本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讲师团,充分发挥本地讲师团成员作用,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市法宣办已成立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讲师团,各区县可与市法宣办联系,可邀请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讲师团成员进行授课。

2.现场教学实训。各区县要针对农村多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林业产权、土地承包转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产权、家庭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形式,开展现场教学。

3.用好培训教材。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编印了《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读本》,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习和使用。各区县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测试等。

4.开展线上培训。适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区县要适时开展远程视频培训,用好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不定期推送信息、案例、视频、组织网上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集中培训活动横幅统一为: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xxx分会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各区县司法局、法宣办要统筹做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工作,有关涉农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支持、参与此次培训工作。活动期间,市法宣办将组织相关部门赴各区县开展一场集中培训活动。各区县法宣办为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本地集中培训活动,民政、农业农村和司法局分别履行职责,协同合作、分工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市法宣办将通过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资料存档。各乡镇(街道)要以村(居)为单位建立起“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档案,做到一培训一记录,实现动态台账管理。各区县法宣办要及时了解掌握普法巡讲活动进展情况,并注意收集相关数据、图片资料,建立完备的工作台账

3.加强活动宣传。各区县要加强对普法巡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法宣办报送活动信息、图片、微信文章等。市法宣办将利用黄山普法网站、微信微博进行推送宣传。

请各区县于7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盖章扫描版)、《黄山市“法律明白人”百场普法巡讲活动统计表》、《黄山市普法讲师团巡讲回执》报送至市法宣办。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联系人:王进,电话:2355807。

邮箱:huangshanpu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