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30/202404-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4-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司通〔2024〕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05 15:25 信息来源:黄山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信访和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民众常用于解决纠纷、表达诉求的主要渠道。近年来,全市各级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信访等手段把各类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优势互补、协调配合、高效便捷的“访调对接”工作格局,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决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黄司基〔2018〕43号)同时废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安徽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皖司发〔2018〕33号)等。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月,市司法局根据市信访局牵头召开的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座谈会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份,市信访局再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门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司法局根据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2024年3月26日,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七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二)工作目标

明确通过“访调对接”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属地,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

(三)工作原则

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源头防范治理、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坚持访调无缝对接等工作原则。

(四)对接平台

明确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乡贤·五老”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对接平台的职责。

(五)对接范围

明确信访工作机构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范围和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围。

(六)对接流程

明确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乡贤·五老”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信访部门在“访调对接”中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引导分流、对接移交、依法调解、结果反馈。

(七)工作要求

明确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跟踪问效、考核奖惩等四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

五、创新举措

一是在对接平台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增加了“乡贤·五老”人民调解组织,即注重发挥“乡贤·五老”人民调解组织来源于群众的优势,主动介入受理、排查和化解信访问题,努力实现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

二是明确了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用好目标考核指挥棒,建立健全调解目标完成情况奖惩机制。对“访调对接”工作要加大督促指导、约谈通报、绩效考核等工作力度,对考核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表扬奖励,对成绩落后的取消评先资格。

六、下步工作打算

积极打造“一站式”安徽特色解纷体系,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解纷力量,解决制度壁垒、机制不顺、平台叠加、多种解纷力量未能有效整合的现实弊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七、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咨询电话:0559-235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