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30/202405-0001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工作生活 发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5-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司通〔2024〕10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解读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16 11:05 信息来源:黄山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于2000年3月31日发布,2017年12月25日修订。修订后的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由省级审批事项变更为市级审批事项。2023年11月,安徽省司法厅发布《2023年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公告》,安徽省正式启动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相关工作。考试合格人员需经一年实习并鉴定合格后方可申请执业。作为省级审批权利下放事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管理制度尚未建立。为规范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习人员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制度,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二、起草过程

一是开展调研论证。认真学习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政策解读文件,深入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实地调研,借鉴山西省、山东省、重庆市等省市经验做法,与省司法厅做好汇报、沟通,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黄山市实际,2024年2月,草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2024年2月26日,向各区县司法局下发《关于征求〈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3月初,各区县均反馈无修改意见。2024年2月23日,通过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3月24日,至截止日,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

三是通过法律审查等法定程序。2024年4月,委托市司法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初审,并提交局地方立法科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根据合法性初审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管理规则》草案稿,2024年5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的目的、依据、范围界定、功能定位、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实习条件。主要明确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的条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接收实习人员条件、实习指导老师条件、申请实习登记程序。

第三章 实习内容。主要明确实习管理的组织领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实习指导老师职责、实习鉴定程序。

第四章 实习监督。主要明确监督检查、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五章 其他规定。主要明确《实习证》的印制、申领、换发和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变更、实习档案建立等内容。

第六章 附则。主要明确规则相应文书制定、解释权属、执行起始。

四、实施范围

黄山市行政范围。

五、下一步打算

1.印发《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2.贯彻落实《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黄山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

六、关键词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2.实习鉴定:是指实习人员提交材料在实习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其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实习鉴定,出具《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在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时提交。

七、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559-235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