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高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黄高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局、中心),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黄高晖同志任行政复议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徐靖同志任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作);
邢晶同志任行政应诉科(复议应诉监督科)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作);
孙敏敏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作);
江玫青同志任行政复议科四级主任科员;
朱骏杰同志任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一级科员;
本次机构改革中涉及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黄山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