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中心),局属各单位:
《黄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已经市司法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
抄送:省司法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黄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有效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服务保障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一、健全完善立法征求企业意见工作机制。与市工商联携手共建立法征求意见合作机制,开展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立法工作时,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的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主动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二、着力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市政府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着重审查是否存在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科学推进“立改废”和立法后评估。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营商环境政策相悖的规定进行清理,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对已施行一年后的涉企惠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责任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
四、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贯彻落实《黄山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对公共政策未兑现、行政协议未履行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及涉企政务服务投诉等进行全面梳理,持续推动问题解决。
五、合力创建“无证明城市”。全面清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保留的证明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事项;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监管,用个人承诺代替证明材料;加强数据共享和技术支撑,利用数据查询、部门协查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明免提交。
六、组织开展“企业合规建设行”专项行动。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主动对接民营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并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在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进企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交流等方式,为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及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就相关法治环境保障、企业治理机构、风险防范化解等情况至少开展1次免费合规体检,帮助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七、有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推行“上门”、延时服务,为企业提供委托、协议、证据保全、提存公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涉企公证服务及公证法律咨询;探索不动产继承登记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有效衔接公证法律服务与继承登记,努力让群众省时、省力、省钱;拓宽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凡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优化纠纷调解仲裁流程,并在仲裁费用收取上给予法定范围内的优惠。
八、精心组织“惠企暖企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企业法治宣传,深化依法治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专题法治调研培训、企业家学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编发涉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九、强力夯实乡村振兴法治人才基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居)法律顾问培训、评价、考核等机制,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众“零距离”。
十、持续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对于涉及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中产生的行政争议,充分考虑市场主体合理诉求,综合运用复议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对于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损的,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主动自我纠错,最大程度减少和减轻损失;行政复议审查发现行政执法活动存在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引导行政机关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