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30/202302-00009 信息分类: 预算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2-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14:54 信息来源:黄山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2.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3.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4.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基本支出表

10.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表

11.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黄山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机关文电和日常运转及政务公开;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工作。

(二)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办专项督察等工作。

(三)负责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等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等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九)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调解等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等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等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

(十三)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备注

1

黄山市司法局本级

行政单位

 

截至20221231,黄山市司法局实有各类人员69人,其中在职38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引领,法治建设出新篇。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努力保持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一方阵,确保“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指标稳居全省前列;深化“小快灵”立法实践,科学编制五年规章制定规划(2023-2027年);推动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升级设施场地,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审查、听证、合议等一站式、“全流程”办理;建立行政行为纠错预告知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创新建设“无证明城市”,加快由“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推进乡镇(街道)执法权赋权工作。

(二)强基固本,社会治理提效能。拓展应用“作退一步想”工作法,高标准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严格规范刑事执行,在歙县和祁门县试点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以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工作模式实行分片管理。抓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对象必接必送率达100%;以2个全国模范司法所、26个省级示范司法所“先进带后进”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提升年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副科级建制配备率和副科级所长配备率“双百“目标,省级示范所占比超三分之一。
  
(三)主动作为,法律服务创品牌。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以案释法等制度,加大重点人群普法教育;结合徽州优秀传统文化,筹划建设法治文化展示馆,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串珠成链,高品质建成新安江法治文化带;总结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成效,高标准迎接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估机制,引导村(居)法律顾问按照标准提供法律服务;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不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建立“公证+行政执法“平台,使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保全更具公信力;探索仲裁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升级企业法治体检,创新开展“企业合规建设行”专项行动。
  
(四)党建赋能,队伍建设聚合力。着力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深化“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党建品牌创建,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持续开展“机关干部上讲台”,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多形式促进司法行政干部法治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升。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表一、2023年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25.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55.25
五、其他收入安排
五、教育支出
    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0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 十、卫生健康支出 37.4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65.37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1,225.90 本年支出小计 1,549.9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324.00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
  其他   其他
收入总计 1,549.90 支出总计 1,549.90

 

表二、2023年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合计 1,549.90 324.00 1,225.9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5 1.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5.25 324.00 931.25
 20406  司法 1,255.25 324.00 931.25
  2040601   行政运行 652.59 652.59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3.16 193.16
  2040605   普法宣传 36.50 36.5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2.00 12.00
  2040612   法治建设 37.00 37.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24.00 32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07 190.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0.07 190.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67.10 67.1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1.98 81.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99 40.9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7.46 37.4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7.46 37.4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46 37.4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7 65.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7 65.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5.37 65.37


表三、2023年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49.90 947.24 602.6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5 1.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5.25 652.59 602.66
 20406  司法 1,255.25 652.59 602.66
  2040601   行政运行 652.59 652.59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3.16 193.16
  2040605   普法宣传 36.50 36.5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2.00 12.00
  2040612   法治建设 37.00 37.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24.00 32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07 190.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0.07 190.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67.10 67.1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1.98 81.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99 40.9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7.46 37.4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7.46 37.4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46 37.4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7 65.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7 65.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5.37 65.37


表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25.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5 1.75
    其中: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55.25 1,255.25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07 190.07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37.46 37.4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65.37 65.37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1,549.90 本年支出小计 1,549.90 1,549.9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324.00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1,549.90 支出总计 1,549.90 1,549.90


表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49.90 947.24 602.6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5 1.75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75 1.7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5.25 652.59 602.66
 20406  司法 1,255.25 652.59 602.66
  2040601   行政运行 652.59 652.59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3.16 193.16
  2040605   普法宣传 36.50 36.5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12.00 12.00
  2040612   法治建设 37.00 37.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324.00 32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07 190.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0.07 190.0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67.10 67.1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1.98 81.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99 40.9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7.46 37.4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7.46 37.4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46 37.4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37 65.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37 65.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5.37 65.37


表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947.2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95.02
 30101  基本工资 344.20
 30102  津贴补贴 168.18
 30103  奖金 52.1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1.9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0.9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0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9
 30113  住房公积金 65.37
 30114  医疗费 15.4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6.16
 30205  水费 0.20
 30228  工会经费 6.88
 30229  福利费 7.6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3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6.06
 30302  退休费 66.00
 30309  奖励金 0.06


表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黄山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黄山市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合计 947.24 947.2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95.02 795.02
 30101  基本工资 344.20 344.20
 30102  津贴补贴 168.18 168.18
 30103  奖金 52.15 52.1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1.98 81.9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0.99 40.9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03 22.0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9 0.69
 30113  住房公积金 65.37 65.37
 30114  医疗费 15.43 15.4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0 4.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6.16 86.16
 30205  水费 0.20 0.20
 30228  工会经费 6.88 6.88
 30229  福利费 7.69 7.6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6.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34 32.3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5 33.0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6.06 66.06
 30302  退休费 66.00 66.00
 30309  奖励金 0.06 0.06


表十、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其他资金
一般公共
预算
政府性基金
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
预算
政府性基金
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合计 602.66 278.66
黄山市司法局 602.66 278.66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黄山市司法局 163.00
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黄山市司法局 25.00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黄山市司法局 5.00
共建项目  黄山市司法局 131.00
法律援助  黄山市司法局 12.00 12.00
法治建设  黄山市司法局 37.00 37.00
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  黄山市司法局 36.50 36.50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黄山市司法局 193.16 193.16


表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计 一般
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
管理资金
其他收入

注:黄山市司法局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十二、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服务金额
合计 58.60
 黄山市司法局 物业管理服务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后勤服务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物业管理服务 12.60
 黄山市司法局 法律顾问服务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法律服务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法律服务 30.00
法律咨询服务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法律服务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法律咨询服务 6.00
人民调解服务 公共服务 社会治理服务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医患纠纷、信访事项纠纷调解服务 10.00


表十三、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支出项目名称 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情况 绩效目标
合计 278.66
黄山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 12.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辩护等形式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是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徽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财政法〔2016〕454号)要求设立。
【项目实施主体】:黄山市司法局 
【总体目标】 
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分配目标任务数件) 
指标2:资金到位率(100%) 
指标3:信息系统案件录入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社会律师办案占结案件比率(≥70%) 
指标2:诉讼案件占已结案件比率(≥70%) 
指标3: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9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受理案件审批及时率(100%) 
指标2:当年结案案件数占办案总数比率(≥75%) 
指标3:批准案件指派率(≥98%)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100%) 
指标2: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比率(≥70%) 
指标3:经费使用合规率(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指标2: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无)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有效服务和改善民生(有效服务) 
指标2: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受益对象满意度(≥92%) 
指标2:案件有效投诉率(0.01%以下) 
黄山市司法局 法治建设 37.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承办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创建法治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项目立项依据】:1.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根据《黄山市市县乡三级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项目实施主体】:黄山市司法局 
【总体目标】
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筹备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黄山市市县乡三级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当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召开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会议(≥2次)
指标2:开展法治建设培训(≥1次)
指标3: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综合考核(100%)
指标2:完成当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顺利完成)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法治政府创建(持续推进)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实施投入资金量(≤37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增长)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无)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法治黄山建设规(2021—2025年)》《黄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黄山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执行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公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黄山市司法局 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 36.5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精神,开展黄山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及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项目实施主体】:黄山市司法局 
【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全力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法治广场宣传举办场次(≥2次) 
指标2: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1次) 
指标3: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播数量(≥20幅)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95%) 
指标2:普法微信微博工作日更新率(100%) 
指标3:多形式以案释法成效(成效显著)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每月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率(100%) 
指标2:经费支出序时进度(100%)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普法宣传经费(≤36.5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示范作用明显(作用明显) 
指标2: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无)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法治宣传形式丰富多样,法治宣传活动成效明显提升(明显提升) 
指标2: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影响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特定对象满意度(满意度不断提高) 
指标2:参与法治宣传培训对象满意度(满意度不断提高) 
指标3:群众对宪法及相关宣传咨询活动知晓率(知晓率不断提升) 
黄山市司法局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193.16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综合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黄山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主要工作职责确定。主要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立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及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等组成,涵盖了司法行政多项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1.根据《黄山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黄司通〔2017〕15号)规定要求,应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2.根据《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3.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黄办〔2016〕12号)、《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规定了社区矫正经费的开支范围、保障、管理。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6.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2021〕4号)规定,市政府应当保障立法经费。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8.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2018〕7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9.根据《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保障,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对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及公益性调解组织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
【项目实施主体】:黄山市司法局 
【总体目标】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1.完成当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管理,落实人民监督员履职抽选等业务在线办理,指派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案件;3.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多举措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市、县、乡三级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社区矫正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4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5.根据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规章立项计划,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条例、规章的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6.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7.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好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激化工作;8.进一步提升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维护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组织会议、培训次数(≥5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完成当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顺利完成) 
指标2:认真、规范、合规处理案件(高质量完成)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依法快立快结案件(≥90%) 
指标2:申请调解的便捷性(≥95%)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在促进诉讼程序合法性、完整性中的作用(作用明显) 
指标2:全民尊法学法用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效果显著)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无)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促进和影响(影响程度明显) 
指标2: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作用明显) 
指标3: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有效提升) 
指标4:提升公民法律素养(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纠纷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2:受理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 


表十四、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单位名称:036001-黄山市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因公出国出(境)费
公务接待费 9.70 9.7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60 11.6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1.60 11.60
     公务用车购置费
总计 21.30 21.30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54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15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5.9万元,占79.1%,比2022年预算增加32.33万元,增长2.7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与2022年预算持平;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324万元,占20.9%,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万元,增长46.61%,增长原因主要原因是开展共建项目,资金结转使用。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54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33万元,增长9.57%,增长原因主要:一是开展共建项目,上年资金结转使用;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47.24万元,占61.1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2.26万元,占38.88%,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建设、其他司法支出等。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9.9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5.9万元,上年结转32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万元,占0.11%;公共安全支出1255.25万元,占8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7万元,占12.26%;卫生健康支出37.46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65.37万元,占4.22%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9.9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35.33万元,增长9.57%,增长原因主要:一是开展共建项目,上年资金结转使用;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万元,占0.11%;公共安全支出1255.25万元,占8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7万元,占12.26%;卫生健康支出37.46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65.37万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1.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2.5%,下降原因主要是党员人数变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652.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57万元,增长0.09%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193.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3.54万元,下降10.86%,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整合,预算数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3年预算36.5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3年预算12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3年预算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85%,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整合,预算数调整。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3年预算3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万元,增长46.61%,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共建项目,上年资金结转使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6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11万元,增长116.52%,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补贴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81.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33万元,增长42.2%,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金缴费基数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40.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17万元,增长42.23%,增长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3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99万元,减少2.57%,减少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65.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0.2%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7.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9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6.1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02.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6.46万元,增长19.6%,增长原因主要是开展共建项目,上年资金结转使用。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7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2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市司法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5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04万元,下降13.36%,下降原因主要是调整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十二、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单位汇总数。2023年,黄山市司法局机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3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统一安排到市外办,不安排到部门,由市外办统筹安排并由市外办集中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7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市委工作部署、外市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法律援助”项目。

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辩护等形式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是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徽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财政法〔2016454号)要求设立。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司法局。起止时间为202311-20231231

4)项目内容。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6]黄山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0 
   其中:财政拨款       12.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100%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分配目标任务数件
信息系统案件录入率 100%
质量指标 社会律师办案占结案件比率 ≥70%
诉讼案件占已结案件比率 ≥70%
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受理案件审批及时率 100%
当年结案案件数占办案总数比率 ≥75%
批准案件指派率 ≥98%
成本指标 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比率 ≥70%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有效维护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有效提升
有效服务和改善民生 有效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2%
案件有效投诉率 0.01%以下


2.“法治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承办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创建法治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2)立项依据。一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根据《黄山市市县乡三级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司法局。起止时间为202311-20231231

4)项目内容。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筹备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黄山市市县乡三级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当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

5)年度预算安排。3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法治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6]黄山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7.00 
   其中:财政拨款       37.0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筹备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黄山市市县乡三级行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当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1次
召开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会议 ≥2次
开展法治建设培训 ≥1次
质量指标 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综合考核 100%
完成当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 顺利完成
时效指标 法治政府创建 持续推进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投入资金量 ≤37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法治化建设水平 不断增长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治黄山建设规(2021—2025年)》《黄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黄山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执行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率 不断提高


3.“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精神,开展黄山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及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司法局。起止时间为202311-20231231

4)项目内容。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全力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5)年度预算安排。36.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6]黄山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6.50 
   其中:财政拨款       36.50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全力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播数量 ≥20幅
法治广场宣传举办场次 ≥2次
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 ≥1次
质量指标 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 ≥95%
多形式以案释法成效 成效显著
普法微信微博工作日更新率 10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序时进度 100%
每月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率 100%
成本指标 普法宣传经费 ≤36.5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示范作用明显 作用明显
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法治宣传形式丰富多样,法治宣传活动成效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提升公民法律素养 影响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特定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不断提高
参与法治宣传培训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不断提高
群众对宪法及相关宣传咨询活动知晓率 知晓率不断提升


4.“综合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综合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黄山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主要工作职责确定。主要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立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民监督员工作及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等组成,涵盖了司法行政多项工作。

2)立项依据。一是根据《黄山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黄司通〔201715号)规定要求,应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二是根据《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四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黄办〔201612号)、《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规定了社区矫正经费的开支范围、保障、管理。五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六是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20214号)规定,市政府应当保障立法经费。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八是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20187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九是根据《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保障,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对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及公益性调解组织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黄山市司法局。起止时间为202311-20231231

4)项目内容。

5)年度预算安排。193.1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综合工作经费(含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法律顾问、立法工作、司法考试等))
主管部门及代码 [036]黄山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黄山市司法局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3.16 
   其中:财政拨款       193.16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1.完成当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培训,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管理,落实人民监督员履职抽选等业务在线办理,指派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案件;3.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多举措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市、县、乡三级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社区矫正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4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5.根据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规章立项计划,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条例、规章的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6.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7.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好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激化工作;8.进一步提升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维护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会议、培训次数 ≥5次
质量指标 完成当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顺利完成
认真、规范、合规处理案件 高质量完成
时效指标 申请调解的便捷性 ≥95%
依法快立快结案件 ≥90%
成本指标 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全民尊法学法用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效果显著
在促进诉讼程序合法性、完整性中的作用 作用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公民法律素养 有效提升
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作用明显
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促进和影响 影响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纠纷当事人满意度 不断提升
受理对象满意度 不断提升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黄山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86.16元,比2022年减少4.02万元,下降4.46%,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黄山市司法局2023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黄山市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金额773.49万元,较上年减少38.4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5万元、通用设备744.04万元、专用设备3.14万元、其他资产24.76万元。

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2123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黄山市司法局20234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预算公开(含结转结余)_036001-黄山市司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