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黄山日报: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就业促进、老年助餐、安心托幼、快乐健身……这些群众天天关注体验的小事,一直是市委、市政府摆在案头、精心施政的要事大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和省委、省政府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推进,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第一时间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为此,黄山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黄山日报联合开设“民生实事政策早知道”专栏,深度解读介绍民生实事政策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办好民生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敬请关注!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援助范围】(1)符合《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事项;(2)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
【援助条件】(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公民;(2)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符合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援助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国家没有规定的,诉讼事项的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非诉讼事项的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所需费用】免费。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项仨文 联系电话:235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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