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骏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黄司党〔2021〕32号
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朱骏杰同志任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一级科员,免去其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科员职务;
黄慧同志任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科员,免去其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一级科员职务;
江玫青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程桂兰同志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免去其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一级科员职务。
中共黄山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8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