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学海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黄司党〔2021〕30号
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政法委同意,决定:
李学海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职务;
胡桂芳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苏婕同志任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一级科员职级;
吴丽玲同志任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
汪光辉同志的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黄山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8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