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30/202107-0003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7-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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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水:解读《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7-16 15:46 信息来源:黄山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大水对《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清单》):

1、问:请你谈谈《清单》出台的背景?

答:主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2017〕60号)、省法宣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皖法宣办〔2016〕18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同时,依据我市各责任主体权力清单,详细梳理相关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

2、问:请你谈谈《清单》出台的意义?

答:通过制定全市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有效提升“法治黄山”建设整体水平。

3、问:能简要谈谈《清单》的制定过程吗?

答:可以。1月28日,市法宣办下发《关于征求<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各区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和56家市直和驻黄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30条。市法宣办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审慎采纳,形成了《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审议稿)》。经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1年7月16日以市法宣办名义印发《关于印发<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至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4、问:请简要概述一下《清单》的主要内容?

答:《关于印发<黄山市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共分为责任单位、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任务清单等四项内容。明确了各地各单位2021年重点宣传的共性普法清单,以及56家市直和驻黄单位的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涵盖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等重点普法内容。

5、问:责任清单每年都会发布,与之前相比较,今年有什么不同呢?

答:今年普法责任单位相比2020年新增加了7家单位,分别是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残联、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地震局。将“谁执法谁普法”拓展为“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进一步增强普法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6、问:能说说下一步工作打算吗?

答:明确将普法责任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报备等情况作为2021年度综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重要内容,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普法责任清单。下一步,市法宣办将加强日常监督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