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司法局:“四个常态化”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17 11:5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年来,歙县司法局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工作职责,做到“四个常态化”,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歙县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县直普法责任单位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利用“三下乡”、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持续开展“沉浸式”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常态化开展监管矫治。将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列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严防特殊人群再次发生涉黑涉恶行为。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宣传教育,针对预解除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折页。
常态化开展线索摸排。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入户走访和教育引导,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和政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鼓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常态化开展监督指导。结合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备、旁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代理行为,推动律师依法、依规、高质量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为建设平安歙县、法治歙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