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检查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参考方法

发布日期:2018-04-19 11:1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核对检查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参考方法
 
一、居民身份证
(一)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特点
详细内容请见司法部公证司1995年9月29日《关于在公证活动中认真核查居民身份证的通知》([95]司公字第06号)中关于居民身份证核查的基本方法。
除前所述以外,一代证还有以下特点:
正面,右上角从外往里数第四圈花纹有一处不交叉;居民身份证的“份”字单人旁那一竖上细下粗,其它字体的竖一样粗。
背面,“出生”两字,“生”的位置比“出”字低;中国地图的内围线,在性别处是断开的,其他是连续的。
数字特点是“圆头圆脑”。2、7起笔有顿,4封口、9有钩。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特点
根据《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二代证中公民身份号码由特征组合码组成,在原一代证15位数码编号基础上,增加到18位数码,前6位是地址码,第7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第18位是检验码。
二代证的防伪主要由视读和机读两部分组成。视读部分,二代证采用了各向异性变色膜设计,在一般的光线下,平视二代证表面时,表面上的物理防伪膜是无色透明的。适当上下倾斜二代证,便会观察到证件的左上方有一个变色的长城烽火台图案,呈橙绿色;用左眼和用右眼分别观察,身份证上的长城烽火台图案的颜色将呈不同颜色;将二代证旋转90度(垂直方向),可以观察到长城图案呈蓝紫色。相片下有“中国CHINA”的防伪膜。
二代证正面上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证件名称,下面为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背面登记事项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无公安局印章,右侧为本人相片。二代证的数字2、7无顿笔,4不封口,9无钩。
(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五年;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持有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四)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相片和身份项目。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一)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二)普通护照由公安部规定式样并监制;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由外交部规定式样并监制。
(三)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