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筑基 答卷有声②】“小快灵”立法显特色 良法善治促发展——黄山市“十四五”期间地方立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6-01-21 08:58 信息来源:黄山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十四五”期间,黄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地方立法权限,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小快灵”立法特色,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度机制,累计推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部、市政府规章4部,相关立法经验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先后4次入选“安徽省行政立法十大事件”,并在2025年度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科学谋划,把好立法“方向舵”。“小切口”立法,首在选好题、立好项,“十四五”期间,黄山市在谋划选定立法项目时,始终坚持科学谋划,把好“立项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统筹规划立法工作,注重立项评估,明确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征集意见制度,拓宽政府立法项目征集渠道,扩大征集范围,注重突出特色,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期待新需求。强化立法立项管理,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将契合地方发展需求、回应群众关切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确保立法精准对接市委决策与发展实际,从源头上把准立法方向、突出地方特色。

聚焦需求,打造立法“特色牌”。立足黄山山水人文资源禀赋,以“小切口”破解“大问题”。在文化传承领域,制定《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建立徽州文书档案数字化保护与利用机制,推动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在产业发展领域,出台《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明确民宿开办实行“属地申报联审制”,为全市3200余家民宿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生态保护领域,制定《黄山市月潭水库水域管理办法》,精准聚焦库区管理的痛点难点,为月潭水库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指引;在营商环境领域,出台《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设立“营商环境日”,推行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创新机制,激活立法“动力源”。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立法参与机制。织密民意征集网络,面向社会公众,建立31个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107个“政府立法意见建议收集点”;对接市场主体,与市工商联签订立法征求意见合作协议,搭建政府立法与商协会、民营企业的沟通桥梁;联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深化立法协商工作机制,每年选取1件立法项目开展协商,通过实地调研、立法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政府立法咨询论证专家库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组,与市法学会、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深化战略合作,实现专家参与立法论证全覆盖。创新立法普法融合机制,出台《关于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加强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普法要求融入立法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实施全过程,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携手浙江衢州、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跨省四市协同立法,以制度创新破解跨区域灾害联防难题。

统筹协同,凝聚立法“向心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凝聚立法合力,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定期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参与立法项目调研,及时了解掌握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常态化督促落实立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把立法审查关口,多平台公开征求草案送审稿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同时组织开展征求意见暨专家咨询论证会、集中改稿会,逐条打磨草案内容,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强化立法跟踪问效,定期对立法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地方立法实施中的问题短板,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有条文进行修改完善,推动立法与时俱进、惠及民生。“十四五”期间,我市对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并根据《黄山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对4部市政府规章开展评估工作。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黄山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小快灵”立法实践,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