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商标维权莫越界,“文字垄断”不可行
“手擀面”注册成挂面商标误导消费者,商家被判十倍赔偿;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街边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最终在舆论声中主动撤诉。近期两起商标纠纷接连引发全网热议,也让商标保护的法律边界问题再次走入公众视野。在黄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最新一期《律师热线》节目中,安徽地平(休宁)律师事务所程双芝律师结合热点案例拆解法律规则,回应了大众最关心的疑问:注册商标就能垄断常用词汇吗?维权就能不分情形漫天索赔吗?
商标的本质是区分商品与服务来源,保护的是经营者长期积累的商誉,而非对公共词汇的“专属占有”。“手擀面”本是大众熟知的面条制作工艺,属于行业通用的描述性词汇,将其注册为商标并用于机器量产的挂面产品,本质是利用消费者对“手工制作”的认知差误导消费。这种行为既违反《商标法》“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定,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从“陈克明手擀”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宣告无效,到消费者获赔十倍价款,司法与监管的态度早已明确:靠抢注通用名称、玩文字套路钻法律空子,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商标维权有法定边界,过度维权极易异化为“商标霸凌”。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文字读音、字形近似就是商标侵权,实则不然,法律判定侵权的核心标准是“混淆可能性”。“渝见小面”以“渝”字凸显重庆风味,服务周边街坊生意,当地并无“遇见小面”线下门店,店家既无攀附品牌的主观恶意,客观上也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自然不构成侵权。现实中,部分品牌将商标维权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以批量起诉、逼迫小微商家和解付费为盈利模式,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武器做成了一门生意。这种“碰瓷式维权”不仅挤压个体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也消耗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一旦被法院认定构成权利滥用,维权方反而要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反噬自身品牌信誉。
对广大中小商家而言,既要有提前规避侵权风险的意识,也要有依法抗辩的底气。开店起名前做好商标检索,有条件尽早注册自有品牌,是防患于未然的上策;倘若收到侵权律师函或法院传票也不必慌乱,通用名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都是法定的抗辩事由,盲目花钱私了只会助长过度维权的歪风。
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鼓励创新、守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商标权从来不是“文字垄断权”,维权也不能沦为逐利工具。唯有品牌方依法理性维权、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监管部门持续打击恶意抢注与过度维权乱象,才能让商标制度回归本位,既保护品牌的创新价值,也守护小微经营者的市井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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