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发生医疗事故,如何进行鉴定?
《律师热线》栏目第一百四十八期,安徽望庭律师事务所汪寅律师走进黄山综合广播直播室,就“听众咨询医疗事故如何鉴定”问题进行了答复。
《律师热线》咨询回复:
《律师热线》听众来电:其本人孙子前几年在本地一医院看病,后转院治疗,该听众认为治疗期间医院方存在过失,造成了“医疗事故”,来电咨询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
答复:这位听众您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您可以这样走程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启动,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二是您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健委移交医学会,三是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提出申请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病历、转院记录、检查报告、损害后果等相关材料并预缴鉴定费用,医学会会在受理后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在45日内组织陈述、答辩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事故等级、医院责任程度等;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诉讼过程中也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同时建议您第一时间封存并复印全部病历,固定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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