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栏目第一百三十二期,1位律师嘉宾(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章文佳律师)走进黄山综合广播直播室。现场受理听众法律咨询。
咨询一:我在开发区的一家服装厂工作,就是之前加班的时候操作缝纫机时手指被扎伤,公司说“加班是你自愿的,不算工伤”,忽悠我不给我赔偿,是这样的吗?
回复:不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作时间包括法定工作时间和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只要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是否加班均属工伤。你可提供加班通知、考勤记录,证明加班系公司安排,30日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拒绝的,可自行向人社局提交申请。 咨询二:我在运输公司开货车,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受伤,交警认定我负次要责任,公司说“你有责任,不算工伤”,报不了工伤,我该怎么办?回复:不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均属工伤,事故责任划分不影响认定。你送货途中受伤属“因工外出+工作原因”,即便负次要责任,仍可认定工伤,可要求公司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可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