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花中介费娶了越南女子,现越南女子跑路,能否要回介绍费?
《律师热线》栏目第一百零七期1位律师嘉宾(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吴群群)走进黄山综合广播直播室。现场受理听众法律咨询。
《律师热线》咨询回复:
咨询一:花中介费娶了越南女子,现越南女子跑路,能否要回介绍费?
回复:可以要回全部或部分介绍费。涉外婚姻介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业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而,介绍人收取高额服务费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行为将婚姻商品化、物质化,与婚姻法律精神相悖,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因此,介绍人收取的高额介绍费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也可能考虑到服务的接受方存在过错,故而判决介绍人和服务的接受者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从而要求介绍人部分返还费用。
咨询二:如果我申请注册了一个商标,这个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国家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