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我和某医院签了一个协议,但是后来他们不履行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07-05 10:54 信息来源:黄山综合广播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高空抛物法难容,法律规定须自明。飞来横祸伤人命,责任难逃罪不轻。7月4日,安徽英腾(祁门)律师事务所的陈帅律师、余浩阳律师上线《律师热线》栏目,和大家聊一聊高空抛物可能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相关法律问题并现场受理听众法律咨询。

咨询一

我与别人合伙做生意,但是我没有参与经营,现在我想知道经营状况,我是否有权利查看经营账目?如果其他人合伙人不同意我查看或者故意隐瞒,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答复

你有权查看经营账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因此,在执行合伙人拒绝提供经营账目的情况下,您可以根据该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提供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咨询二

我和某医院有个医疗纠纷,后面在司法局协调下签署了一个调解协议,医院那边每个月要赔偿我多少钱,但是现在他们不履行这个协议了,我该怎么办?

答复

您可以根据已签署的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果对方仍旧不履行,您可以在拿到法院胜诉判决的前提下向法院强制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