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资金被挪用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05-11 09:32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5月9日的《律师热线》节目有1位律师嘉宾——安徽道同(祁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国洲,走进黄山综合广播直播室。现场受理听众法律咨询。

咨询一

资金被挪用怎么办?

答复

当发现资金被挪用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若被挪用的是个人资金(一般系代为保管的资金),挪用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若被挪用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行为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若经公安机关侦查,挪用行为不满足刑事立案条件,挪用行为人需要将挪用的资金返还,并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