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7 08:32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2026年5月至6月,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经复核,全市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中,8个村(社区)符合保留条件,予以保留;1个村(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存在“村组织成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的情形,建议予以撤销;无注销的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屯溪区奕棋镇奕棋村    屯溪区黎阳镇凤霞村

徽州区岩寺镇富山村    黄山区三口镇白果树村

歙县郑村镇郑村村      歙县深渡镇大茂社区

休宁县海阳镇盐铺村    黟县宏村镇宏村村

建议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

建议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电话:2355807)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355602)反映。


黄山市司法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