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2026年5月至6月,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经复核,全市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中,8个村(社区)符合保留条件,予以保留;1个村(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存在“村组织成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的情形,建议予以撤销;无注销的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屯溪区奕棋镇奕棋村 屯溪区黎阳镇凤霞村
徽州区岩寺镇富山村 黄山区三口镇白果树村
歙县郑村镇郑村村 歙县深渡镇大茂社区
休宁县海阳镇盐铺村 黟县宏村镇宏村村
建议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
建议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电话:2355807)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2355602)反映。
黄山市司法局
2026年6月17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