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的通知
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依据最高检、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监督员考核办法》(皖司发〔2022〕21号),经商市人民检察院,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人民检察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级人民监督员。
二、考核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5月13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科学、注重实绩的原则,主要考核人民监督员的思想品德、履职能力、作风纪律、学习培训等方面。
四、考核实施
1.市级人民监督员对任期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个人履职情况报告(2000字以内,本人签字),并填写《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将上述材料PDF版扫描后于2025年5月14日前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347627573@qq.com。
2.我局将会同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研究确定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等次。人民监督员考核按照《安徽省人民监督员考核办法》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市级人民监督员总数的20%。
五、结果运用
确定考核等次后,将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人民监督员本人及其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或组织,并报送安徽省司法厅和市人民检察院备案。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续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联系人: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郑建轻
联系电话:0559-2355806。
附件:人民监督员任期考核登记表
黄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