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严格把握“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重新修订完善《黄山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组议事内容。二是局党组就“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做到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18次,结合司法行政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其中2024年第1次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党支部、党小组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20余次。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月开展学习。2024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研讨交流21人次。
2.针对“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2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的学习纳入《中共黄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进行部署。2024年继续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进行部署。二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共黄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三是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能力培训班,全市12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对市委巡视以来收到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件均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或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转发。
(二)关于“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3.针对“协调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黄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协调小组职能、设置进行调整。二是指导徽州区、祁门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打造“富山解忧”“响潭实践”等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品牌。三是局分管领导就协调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不够有力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针对“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应审尽审”意识。组织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情况。部署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案卷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案卷专项督察,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二是督促落实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材料报送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要求起草部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督促全市各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承办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拓宽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确定并公布屯溪区人民法院等31个单位为新一轮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其中包括13家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四是提升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黄山高新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全省合法性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督促做好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协作机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能力(合法性审查)培训班和全市司法所长培训(含合法性审查)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局分管领导就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质效不高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5.针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用力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赋权评估。与市委编办联合开展全市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举一反三,会同市委编办对黄山市高新区管委会赋权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围绕清单管理、运行效能、规范建设、监督反馈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市委编办制定《黄山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管理办法》,有效规范经开区赋权后的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今年全市乡镇(街道)共有1036人报名参加考试。指导各区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以来培训基层执法人员581人次,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实操能力。四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全市各乡镇(街道)赋权以来所有的综合行政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以查促改、以评提质。组队参加全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三等奖。五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用力不均衡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针对“推进公正规范执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就推进公正执法有差距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出台《黄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作出明确规定,市县两级举办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825人次。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督查。抽取各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类案卷,分批次进行集中评查,发现问题13类,现场反馈相关部门,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明确整改要求和改进方向。通过专项督查,增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办案程序管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落实规范化标准。三是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制定《黄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加强复议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项督察,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印发《黄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质效的通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作出具体规定。2024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
(四)关于“刑事执行工作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7.针对“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有疏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就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疏漏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今年以来未发生有影响案事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管控措施,依法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二是积极构建黄山市社区矫正“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违规查办机制。三是定期研判分析风险隐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推深做实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举办2024年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四是全面开展全市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开展监测,压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
8.针对“重点人群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就重点人群风险隐患的防范工作有疏漏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部署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摸排专项行动,目前全市无失联人员。二是规范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加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系统应用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三是开展“强基固本,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
(五)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的整改情况
9.针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就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差距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出台《黄山市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各区县司法局和市直单位认真总结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查缺补漏,序时推进。在全市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联合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就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歙县经济开发区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专题法治培训、法治体检、合规建设和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二是深化法治文化与徽文化融合。举办“法润黄山·‘昱’见屯溪”黄山市暨屯溪区法治文化体验线路打卡活动。在全市开展“行政复议在身边”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创作并向省司法厅推荐报送2部法治微视频作品。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会在我市成功举办。推进新安江法治文化带和黄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三是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舆论工作培训班,180余人参加培训。2024年以来已发布稿件801篇,单篇稿件最大浏览量达到8万多人次。举一反三,同步做好对黄山司法行政微博的建设管理,黄山司法行政新浪微博刊登稿件215条,单篇稿件最大浏览量达1.5万多人次。2篇宣传稿件获两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等奖。
10.针对“司法鉴定执业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司法鉴定行业投诉查处力度,对1家司法鉴定机构超业务范围执业问题,责令整改并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组织开展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卷宗质量评查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法医类鉴定案件专项评查工作,提高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办理水平。二是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加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能力验证。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结果进行评价。三是对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并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11.针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举办了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就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卷宗归档规范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近70人参加培训。二是统一规范案卷文书格式,做好推广适用。依据司法部修订的《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统一修改印制相关文书材料发放至各区县,做好新版法律文书运用推广工作。三是落实办案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制度。严格按照《黄山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今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定质量等次及补贴发放标准。
12.针对“群众评价指数提升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法治为民服务力度。实施2024年省、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新增县域律师10 人、公证员3人。积极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做到乡镇全覆盖。在黄山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展民法典宣传,在线接听群众法律咨询电话。走访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关于我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两免一减”清单。持续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首问责任制”和全面落实“六快工作法”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服务窗口和基层司法所责任、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六快”机制。三是积极发挥市县上下联动机制,加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黄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200余篇。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今年以来获评全国先进集体1个、省级先进个人3人,市级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5人。积极宣传我市2名2023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先进事迹。四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群众评价指数提升不明显问题作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13.针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就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上进行剖析并自我批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年初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年中,专题通报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日常学习,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暨基层党建实务培训会。开展2024年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推选出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三是制定印发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发挥局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
1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黄山市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内控制度。开展节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55个,制定防范措施71个。二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未落实问题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目前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局分管领导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5.针对“以案示警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就以案示警不深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党组书记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关于2023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推动任务落细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机关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3次,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2次,深化干部违纪违规反面警示,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30余篇、开展交流研讨24人次。三是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会议暨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局分管领导及市律师协会会长作自我批评。开展律所执业监督检查,将律师事务所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纳入检查内容,压实律所管理主体责任。向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发放律师违法执业警示教育读本,并开展依法依规实习谈话提醒。开展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对新入职的执业律师开展入职警示教育谈话18人次。通过举办律师集体宣誓仪式、分管领导为全体律师、党建指导员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等,进一步增强律师纪律意识。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16.针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就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报信息不准确,缺项漏项较多等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局分管领导对业务科室负责人在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及“三严三实”要求重要论述,进一步严实作风。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二是开展2024年度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实施局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全覆盖,并加大审核力度,做到不缺不漏、信息准确。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2023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
(八)关于“项目和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7.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完善工程管理档案材料。分管领导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黄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18.针对“项目款支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超额、超进度支付情形,如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问题,该问题主要是受2021年新冠疫情不可预测、不可抗力影响,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因相关人员被集中隔离等原因被迫延期,具有一定的特殊原因,因此对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就“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超额支付律所人员餐费”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及具体项目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超额支付的餐费已全部清退至黄山市监察委员会指定账户。三是因恒平公证处门楼外雨棚维修项目质保期已过(2022年1月27日完工),承包方已作出书面承诺,承担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雨棚维修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就恒平公证处门楼外雨棚维修项目提前退还质保金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恒平公证处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分管领导就项目款支付把关不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的通知》等有关内容。举一反三,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对2021年以来项目进行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1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恒平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均终止与原代账人员代账合作,分别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会计机构代理记账。二是律师协会、恒平公证处分别组织学习《会计法》,了解掌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恒平公证处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督促财务人员按月进行银行存款对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二级机构及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对加强财务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局党组就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市恒平公证处以及市律师协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20.针对“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就指导机关党委作用发挥力度不够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指导机关党委制发了《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任务。二是制定了《中共黄山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并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四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教育,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纪法铭心锻铁军”主题知识竞赛特等奖、“强国复兴路上的黄山政法故事”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五是聚焦中心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挺膺担当,组建党员干部小分队和律师服务团奋战防汛一线开展抗洪抢险和法律服务。指导所属党支部结合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领航、安全守望”社区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国庆我在岗”等各类志愿活动10余场次。
21.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市局基层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暨党建实务培训班,增强党务干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印发《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制发党内组织生活任务清单和指导手册。开展2024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督查,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不深入,会议记录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2.针对“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就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以“法盾护商 益企同行”党建品牌引领,开展“法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题党课进企业”活动,市局主要领导深入企业上专题党课。7月23日黄山日报专版报道了市司法局“法盾护商 益企同行”党建品牌做法。三是“法盾护商 益企同行”党建品牌和市律师行业党委申报的“律政先锋”党建品牌被省厅党委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法盾护商 益企同行”党建品牌还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党建品牌”,并进行集中展示交流,提升示范效应。
23.针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够深入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律师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填报活动记录。三是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强化对党建工作、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党员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歙县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常态化办好“律师热线”广播栏目,今年以来上线44期。五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组织律师实地走访企业518家,出具法治体检报告30份,梳理法律风险点574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722条。常态化联系企业的律师人数192人,分类处理问题73个,政策宣讲207场,协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政策支持3件。律师参与信访接待186人次,律师参与法院调解355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1856件,全市19家律师事务所、77名执业律师与32家重点项目业主单位结对,累计走访重点项目68次,提供法律意见35个,梳理法律风险点30个。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
24.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重要论述精神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扎实开展践行“忠专实”“勤正廉”锻造新时代过硬黄山政法铁军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六大行动”。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并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干部提拔、交流等工作。四是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23年度工会工作情况汇报,部署2024年工作,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工会会员福利等关心关爱制度,举办职工趣味运动会,凝聚团队力量。认真开展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对年度考核优秀及表现优异人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力度,2名年度榜样人物先后走进安徽卫视,讲述榜样故事,传递身边感动。
25.针对“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就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不佳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开展干部提拔、交流等工作,已基本形成老中青结合梯次。三是通过遴选、调任等方式,2023年12月新增年轻干部3人,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定向选调生1名,2024年11月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1人,二级机构申报招录计划4人,干部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四是持续开展年轻干部储备工作,给年轻干部压担子、交任务,85后、90后年轻干部逐步走上中层领导岗位。2024年还推选了1名95后年轻干部赴艰苦地区挂职锻炼。
26.针对“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就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不足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建设工作,从强化法治人才教育引领、多渠道优化法治人才供给、加强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强化法治人才使用激励方面进行统筹谋划,将基层法制审核力量配备情况纳入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今年以来已组织市局机关干部开展集体学习11场次,参加学习人员349人次;举办全市法治建设能力培训、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场次,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司法所业务技能竞赛,获全省团体第二名。三是积极通过遴选、调任等方式增加法治人才,2023年12月以来市局机关新增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截至目前,局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5人(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10人)。2024年各区县司法局招录法学类公务员13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3名。截至目前,各区县法学类人员共计226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7人,基层法治人才力量进一步增强。鼓励各区县司法局探索建立“法考”激励办法,目前黄山区、歙县等已建立有关激励机制。四是组织协调设立公证服务窗口,方便当地群众办理公证事项。新增公证员3名、实习公证员2名。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27.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就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黄山仲裁委秘书处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强化了责任担当。二是按照《仲裁法》等有关规定,筹备黄山仲裁委员会换届,已于2024年8月13日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聘第七届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告,将仲裁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及执业承诺纳入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考察内容。三是加强对仲裁工作的外部监督,2024年7月底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成立规范仲裁工作联系点,9月中旬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督和规范仲裁工作的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四是严格执行黄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报酬有关规定,完善仲裁员报酬申请信息,设立监督台账,规范仲裁员报酬发放。
(十二)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
28.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要领导就上一轮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衡盛公证处国有资产移交事宜,制定清单,并已全部移交。三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原市政府法制办往来账款、市恒平公证处挂局机关账户以及仲裁委秘书处往来账款清查结果及处理决定,已全部处理完毕。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局机关、二级机构均无挂账等情况。四是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同志及局机关财务人员参加全省司法行政财务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财政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内容,组织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参加全市有关业务培训,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2350089;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黄山市司法局,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sfjrsjy@163.com。
中共黄山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