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202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司法局: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7月5日,市司法局组成评查小组对全市202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集中评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查情况
此次评查是在市及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已办结并归档的刑事、民事案件中,采取随机抽取40件、由7名优秀律师组成评查小组、严格对照黄山市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指标要求及评分细则进行一案一评,现场集中评查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定结果为:优秀等次案卷(90分及以上的)17卷,占总数42.5%;良好等次案卷(80-90分)19卷,占总数的47.5%;合格等次案卷(70分—80分)3卷,占总数7.5%;不合格卷1卷(低于70 分),占总数2.5%。
总体上看,承办律师对承办案件均认真负责,大部分会见均达2次以上,并履行了告知义务。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优良率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通过案卷评查也发现个别案卷存在会见或谈话次数较少;会见笔录中未就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受援人进行核实、也未向受援人征询辩护意见以及未充分告知法庭庭审程序、法官组成、是否需要申请回避等情况;部分案卷辩护词不规范,辩护观点不鲜明也未引用相关法条;阅卷笔录中对证据的分析意见及辩护方案都较为简单;个别民事案件中出现代理权限不一致或错误的情形;谈话笔录未做到法庭庭审程序等方面的全面告知;调解案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时支付)但案卷中未有证据佐证即时支付等相关支付信息。不合格卷中出现明显办案程序性错误,承办律师在会见受援人时,受援人明确拒绝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而辩护律师未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受援人拒绝辩护的情况,依旧完成辩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根据此次通报中所列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对照检查,针对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并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综合运用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质量监管,对质量不合格案件实行零容忍,对整体质量不高的办案人员实行约谈通报。
三要针对评查反馈的问题,各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进行梳理查摆,尽快进行完善补充,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对案件承办人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指导。
黄山市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