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8 08:2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项目概况

黄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19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JSTX-2022-165   

项目名称:黄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黄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系统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1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08900分 至202212181700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口金溪大厦六楼)

方式: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指定邮箱(邮箱:1374919019@qq.com)在线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1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司法局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五、开启

时间: 20221219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司法局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司法局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59-2355453)提出投诉。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8.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响应文件采取邮递方式,逾期未送达,不予接受,供应商责任自负。(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黄山市司法局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胡女士
 0559-2355280)。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hssfbgs @163.com)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司法局  

    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  

联系方式:0559-2355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口金溪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9-2310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9-231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