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黄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0:2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黄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修订)》(黄政办〔2020〕1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黄政办秘〔2021〕4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黄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2年度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2022年度黄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承办科室在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目录清单事项,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报送工作。

三、承办科室应按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2年度黄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黄山市司法局

                           2022111


附件

2022年度黄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含行政规范性文件)

决策程序

承办科室

计划决策时间

1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落实公共政策工作

合法性审查

集体决策

律师工作科

2022年9月

2

修订《黄山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决策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