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选聘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决定组建一支专业素养高、理论研究深、实践经验足、责任意识强的专家咨询论证团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黄山市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成员从下列单位中选聘:
1.有关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2.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5.行业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3.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相关领域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所在领域履行职责相关的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
5.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以及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6.无其他影响履职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应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库成员人选,被推荐人应如实填写《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自荐人应如实自行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4楼市司法局地方立法科,也可以将申请表扫描成彩色PDF格式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地方立法科邮箱hsssfjlfk@163.com。
联系人:胡玉红,联系方式:2333711。
3. 市司法局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或自荐的专家库人选组织审核,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颁发聘任证书。
4. 本次申报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附件:1.《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2. 《黄山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
黄山市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