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黄山市人民政府五年规章制定规划(2023-2027年)建议项目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根据《立法法》《黄山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黄山市人民政府五年规章制定规划(2023-2027年)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规章制定建议项目。
二、规章制定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立足黄山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解决突出问题,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的事项,属于规章制定权限范围。
三、规章制定建议项目应当以立法项目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包括项目的名称和类别、出台时间、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举措等。
四、对征集到的规章制定建议项目,经市司法局汇总、论证后,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立法项目建议书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单位名称(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东区百合苑18幢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邮编:245000; 联系电话:0559-2326481; 电子邮箱:fzdydc2019@163.com。来信请注明“立法建议征集”字样。
六、本次征集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