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行政复议+调解”,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祁门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实践“行政复议+调解”的柔性治理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复议。
调解优先,前端化解争议。定分止争,案结人和,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祁门县司法局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争在最前端化解矛盾争议。在复议受理阶段,通过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方式,力求当场化解申请人心结。立案后,迅速查明案件情况,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深入了解双方诉求,通过沟通协商、深入谈话等方式,努力使当事人“知法、明理、心顺”,促成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最大程度降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解决成本。
多元联动,凝聚调解合力。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的主导作用,既当裁判员,又当信息传递员和调解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安徽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针对复杂案件,启动“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邀请县法院、检察院一同调解,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前移复议调解阵地,在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就近为群众提供复议咨询引导和调解服务,推动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有错必纠,助力诉源治理。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程序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避免矛盾后移,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执法问题,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规范执法建议,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助力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