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多维度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今年以来,祁门县司法局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到辖区偏远乡镇很多符合法律援助救助对象均为老弱幼病残等,由于自身或家庭存在的诸多原因,他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及时的司法帮助,极大的增加了困难群众的诉讼成本。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群众负担,确保法律援助的普及和高效。祁门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实施一系列便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特别是服务好城乡经济困难和弱势群众。
一、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流程。全面落实法律援助诚信承诺制度,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的方式,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推行“容缺受理”,对申请人非主要材料缺少的情况,先行受理后再补齐材料。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因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主动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到方便群众。
二、推行法律援助政策普惠。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维权、交通事故受害方法律援助门槛,为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即使案件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也能获得免费法律文书服务。
三、构建法律援助“十分钟服务圈”。为给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祁门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县、镇(乡)、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行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各乡镇和相关社会团体、职能部门设立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7个社区、111个村庄、设立11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基本形成法律援助“十分钟服务圈”,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五、对特殊群体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以及涉及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维权的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二是“三无”妇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三是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扶养人)、失能半失能、失独家庭、空巢,以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符合受案范围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四是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免于经济困难证明审查。
通过实施这些便民举措不仅提高了法律服务的质效,还增强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和满意度,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2年以来祁门县司法局共计上门服务60余人次,为多名行动不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便民服务,为300余户农户,追讨回土地流转承包金260余万元,为110余名进城务工农民工提供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等法律救助,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使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在社会上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更加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