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三项措施”驱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

发布日期:2023-03-24 15:1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年来,黄山区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通过领导干部任前考法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作用”。

全覆盖。今年新出台《黄山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拟提拔担任或转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均须考法,首度将全区国有企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班子成员纳入考法对象范围,在制度上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前考法规定无缝衔接,实现了区管领导干部考法全覆盖。

建基地。投资25万元建成黄山区学法考法共享实训基地。配备考试设备21台、交换机1台、多功能考试操作系统及监控设施等,同时满足20人参考机位。考试系统具备抽题组卷、在线考试、题库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客观题部分在平台题库随机抓取,限时答题,提交后自动生成成绩。

重实效。在考法内容上,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学基础、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考法制度可行性、实用性。在学法考法形式上,采取“线上+线下”“日常+任前”方式,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日常学法测试、题库学习等,以考促记、以考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