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ialog-content {
overflow: auto;
}
#modelTab td {
padding: 5px 2px 10px 2px;
text-align: center;
vertical-align: middle;
}
#modelTab {
width: 10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modelTab thead {
background: #f1f2f3;
}
#modelTab thead td {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 none;
height: 39px;
line-height: 20px;
padding: 10px 5px;
border-top: 1px solid #efeeec;
border-left: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modelTab tbody td {
table-layout: fixed;
width: 122px;
border: none;
height: 39px;
line-height: 20px;
padding: 10px 5px;
border-top: 1px solid #efeeec;
border-left: 1px solid #efeeec;
border-right: 1px solid #efeeec;
}
法律援助审核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法律援助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经济困难证明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援助案件材料 | 必要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决定: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3.办结:指派给承办人办理。
2.决定: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3.办结:指派给承办人办理。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黄山市司法局 | 戴菲 |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审查是否具有法律援助条件 | 无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黄山市司法局 | 项仨文 |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 最终确认是否允许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黄山市司法局 | 戴菲 | 律师或工作人员 | 指派给承办人办理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1次
累计评价
-
1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法律援助条件 | 法律援助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
法律援助包括哪些形式? |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四)行政诉讼代理;(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
法律文书种类划分 | 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