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制发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近日,在歙县司法局主持下,某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针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歙县司法局在全面了解申请人诉求,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强释法明理和调解化解工作,在自由裁量基准框架内,双方就减轻处罚及处罚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该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歙县首例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体现了复议便民、为民理念,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歙县将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探索以调解、和解等柔性方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源头防范、多元化解、定分止争”工作职能,以复议调解“小切口”服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