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扎实推进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2 09:2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1.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度,对于非必要申请材料如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缺失的案件,给予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截至目前,中心共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34件,实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12件。
  2.     下一步屯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加强规范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工作,认真指导申请人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及《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在遵循便民利民、公开公正原则的同时,加强与民政、住建、村居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核查配合,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的核查方法,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