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山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01 10:38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1年,黄山市司法局承担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牵头组织设施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与效果,依法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根据省、市年度绩效考核文件精神,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黄山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并对各县(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投入指标(得分:20分)

1、项目立项。为确保完成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确定2021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市司法局还与市财政局制定了黄山市《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为2021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件,各级财政计划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为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度黄山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及评价指标》。市司法局组成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结合区县报送的证明材料、年内专项检查、案件评查、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相关数据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并提交市司法局党组会审议确定。

2、资金落实。2021年,黄山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259.84万元,完成计划人员的129.9%,其中中央和省投入资金149万元,市、县(区)配套资金110.84万元。

二、过程指标(得分:24分)

1、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咨询全流程应用,做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全部实时录入,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接收、结案、归档按时序办理。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在“12348”安徽法网上开通了法律援助店铺,开通率达100%,并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法律援助产品。至12月末,全市共办理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事项1142件,所有办理事项均做到及时办理,群众满意度高。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现全覆盖。各工作站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设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流程监管等措施,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制定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建立值班律师工作台账等。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网络值班等方式,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案件1358件,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组织协调培训。一是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动机制。根据《黄山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召开了2021年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及相关邀请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分析了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思路和工作举措。市及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开展调研走访,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行动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通过制定活动方案、营造舆论氛围、扎实开展活动,力求活动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滚动电子显示屏,在人员密集地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各项惠民政策、成效做法等,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春节三下乡”、送法助春耕、就业春风行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世界助残日、重阳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深入企业、乡村、工地、社区、敬老院、校园等开展送法活动,为广大群众举办法治讲座、文艺汇演,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推送“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同时,各地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线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安徽法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法律服务预约申请,线下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引导群众线上、线下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开展法律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品4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条幅50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17件,律师参与维权活动400余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活动500余人次,为农民工讨薪6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发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点赞。三是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5月、8月、10月宣传月活动。市司法局先后制定下发了《黄山市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和黄山市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5月、8月、10月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开展,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送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旅游景点景区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及民生工程政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推送“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发放《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民法典》、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等宣传材料及宣传品、举办法治讲座法律援助文艺汇演等。同时,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发送法律援助宣传短信、在微信朋友圈投放法律援助宣传广告、积极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与融媒体中心联合录制法律援助宣传片、在黄山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设立法律援助专栏等形式,将法律法规和民生工程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提升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的满意度。据统计,仅5月、8月、10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编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5400余册,印制《法律援助法》单行本1.2万册,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180余场次,线上线下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宣传品30000余份,悬挂横幅(含电子屏幕)280余条,广播宣传150余次。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案例报送工作,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网站采用330余篇, 有2例法援案例库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案例。通过宣传有力地提升了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知晓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举办了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绍云授课,市及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还组织各区县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法视频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产出指标(得分:43分)

1、案件进度和案件结构。从案件进度看,2021年,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32件,已结案件2053件,已结案件占审批案件的96.3%。从案件结构看,全市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609件,占已结法援案件的78.4%,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18件,占已结法援案件的93.4%。案件进度和案件结构进一步优化。

2、案件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有些做法得到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充分肯定和推广。一是根据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法援案件卷宗目录,进一步规范案件卷宗归档质量。二是建立了法援案件承办人温馨提示机制,为承办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办案指南。三是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印发《黄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四是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依据司法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采取现场集中评查方式,从案卷规范整理、卷内材料完整、办案流程效果及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查并确定案卷评估等次,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五是为规范办案流程和办案效果,制订了全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会见、谈话、阅卷笔录格式模板,并在全市统一使用。六是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制度,通过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办案过程、满意度回访及案卷质量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直接与案件补贴数额挂钩。七是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对承办律师庭审表现进行现场评价;八是建立了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和案件回访制度,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落实大走访活动,对全市2030余名受援人及群众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建立了投诉处理制度和投诉查处机制。并在各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及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公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援助范围、援助条件、工作程序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地址、电话等信息,并统一建立档案。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法律援助投诉。

3、资金监管。为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省、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规定,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单列科目、单设台账、收支明晰的要求,开展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黄山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结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发放办案补贴。2021年,各级财政实际投入法律援助资金259.84万元,完成计划投入的129.9%。全年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273.89万元,经费支出率达105.4 %,其中: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82.8%,确保了经费管理的有效性和使用的合规性。

四、效果指标(得分:12.7分)

1、项目效益。2021年,黄山市司法局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及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规定,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2 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768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938万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有效开展,并逐步实现覆盖率100%,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95件(其中法院通知辩护的案件760件,占全市刑事法援案件总数的58.7%)。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2、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认可。2021年,黄山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得到有关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赞誉。徽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安徽省妇联授予“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另有两个人因成绩突出,分别受到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军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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