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三机制”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3 17:58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一是建立健全作用发挥机制。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和清理工作,列席所在单位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民调解及其他各类公益法律服务。今年以来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0余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等6件,参与修改区委区政府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22余件,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案件48件,参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等其他公益法律服务110余件。

二是建立健全统筹使用机制。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配备公职律师为党委、政府各部门提供服务,公职律师进行跨部门调配使用,解决部门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调配公职律师担任区直部门法律顾问2家、村(居)法律顾问10家,公职律师参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30余人次。

三是建立健全培养培训机制。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排摸全区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工作人员情况形成拟培育名单,鼓励积极申报公职律师,促进公职律师队伍人数逐年增长,组织公职律师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目前全区在册公职律师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