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处查阅(具体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也可登陆黄山市司法局网站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黄山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黄山司法行政微信、微博、新闻公告、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互联网联系方式:hssfbgs@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邮政编码:24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59-2355417
电子邮箱:hssfbgs@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的信息的描述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信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次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受理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自2021年1月1日起,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01/content_5566168.htm,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9-2350089,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邮政编码:245000);也可以通过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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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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