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20161010020 | 来信时间: | 2020-12-01 16: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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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专业资格考试 | 姓名: | 王烜赫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2013年-2016年是大专,16年毕业取得学历,非法学类专业,2018年9月1日报名参加电大学籍,预计2021年毕业,有学历没有学位,非法学,请问按照目前政策和我的情况,在电大毕业之后有资格参加法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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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12-02 16:30:0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问题,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通过留言信息得知您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前的学历为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学历,《实施办法》施行后的2018年9月1日报名参加电大学习。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0号)第九条(五)、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在《实施办法》施行前未取得相应学籍(考籍),故你在2021年取得电大毕业证(有学历没有学位,非法学)后不能使用该学历报考当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具体联系。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235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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